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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分享,不讲诚信还有这几种入狱姿势丨8·8诚信日


诚信是为人之根本,诚信是立业之基础

一个讲诚信的人,言而有信,不会糊弄

欠债还钱,不会赖账,说到做到,不会吹嘘


马上就要到“8.8诚信日”了



乐清检察官以案说法,

来看看那些因不诚信

而锒铛入狱的人!



承包装修后两头骗

2017年起,陈某某在从事装修业务过程中,明知自己已资不抵债,且大量拖欠货款、工人工资的情况下,仍用低于成本价格承揽装修业务。陈某某先后与9名客户签订室内装修合同,以先履行部分合同,诱骗被害人继续履行合同。当被害人催促时,其采取拖延的手段不履行合同,后通过不接手机、变换手机号码、不回微信、离开乐清等方式逃匿。陈某某至少收取被害人装修款合计11万元。

在实施装修业务过程中,收取供货商的货款后不予支付,或先支付部分货款,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供货,随后采用同样方法推托甚至逃匿。陈某某至少拖欠供货商货款27万余元。


2020年11月19日,经法院判决,陈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为他人脱罪而撒谎

2019年8月,乐清市公安局对蔡某某寻衅滋事一案立案侦查,王某、谢某某系该案证人。同年8月27日,该案由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蔡某某家属为使蔡某某逃避法律责任,反复请求王某、谢某某作伪证。随后,王某、谢某某于同年9月向公安机关作出有利于蔡某某脱罪的虚假证言。 

2020年3月、5月,经法院判决,王某、谢某某作为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构成伪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四个月,适用缓刑。




拒付报酬 逃匿失联

2017年8月,陈某甲从陈某乙处外包得乐清某商场的工程。2018年2月,陈某甲收到陈某乙15.3万元,结清全部工程款。但陈某甲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凌某某等5人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共计10万余元。

陈某乙于2018年7月帮助陈某甲垫付了5万元工资。2019年4月,凌某某等人前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于次日立案,后通过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通知陈某甲前来接受调查,但陈某甲均未出面解决。同年5月16日,该局通过张贴、邮寄送达、短信通知等方式责令陈某甲支付工人全部工资,陈某甲下落不明。同年7月15日,陈某乙帮助垫付剩余工资。


2020年3月23日,经法院判决,陈某甲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老赖偷偷卖房

2014年,法院判决胡某某应偿还王某某货款53万余元及利息损失。2015年4月,法院将执行通知书进行送达。2016年4月,胡某某与妻子陈某甲为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故意将胡某某名下位于天津市的房产交给朋友陈某乙帮助出卖,并通过公证委托的方式由陈某乙办理房产买卖及过户登记手续。

陈某乙明知胡某某、陈某甲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仍帮助办理房产买卖及过户登记手续,并办理工商银行卡交给胡某某。2016年4月,胡某某使用陈某乙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转移房款348000元。三人于2020年8月、9月投案自首。


2021年2月2日,经法院判决,胡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陈某甲、陈某乙明知胡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仍帮助其房产买卖及过户登记并转移房款,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销售假冒商品

2020年1月至9月,林某某在乐清市一民房内存放假冒“潮牛”牌洗衣液和洗衣粉,并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后于同年9月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假冒“潮牛”牌洗涤产品1570件。经审查认定,林某某通过网店销售假冒“潮牛”牌洗涤产品价值至少82万元;现场查获的假冒“潮牛”洗涤产品价值57980元。现本案已达成调解并取得谅解。

2021年5月26日,经法院判决,林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1万元。



来源丨周朝虎、胡公枢、管佳茜、张利娜   

绘图丨李紫嫣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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